诚信故事|高庆国:一滴水折射出的光芒

来源:宣传部 时间:2022-06-09 编辑:王梁

高庆国,男,汉族,黑龙江省桦南人,1967年9月出生,1990年8月参加工作,199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曾任桦南县财贸委秘书、副主任、县计委副主任,幸福乡党委副书记、乡长,富锦市副市长,富锦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,同江市委常委、副市长等职务。2016年5月30日,高庆国同志因肝癌晚期呼吸循环衰竭医治无效不幸去世,终年48岁。高庆国同志用自己的生命践行了对党的无限忠诚,用自己的精神彰显了坚持不忘初心、继续前进的时代意义,为党员干部树起了一面光辉的旗帜。中共黑龙江省委追授高庆国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。


一滴水只有融入大海,才不会干涸;一名共产党员只有根植于人民,干事创业才有动力,才能抵达充盈的人生境界。高庆国同志的一生如同一滴水一样平凡,因为他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上,忧百姓之忧,乐百姓之乐,甘做人民的好公仆;高庆国同志的一生又如同滴水折射的光芒那样璀璨,因为他时刻不忘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和义务,在百姓心中筑起了恒久的丰碑。高庆国同志是全省党员队伍中涌现出的优秀代表,是全省党员干部学习的时代先锋。作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,高庆国同志不论在什么地方,不论在什么岗位上,始终牢记党员的第一身份、为党工作的第一职责,以实际行动做党的政策的传递者、党的形象的代言人,他的求实态度、担当精神、公仆情怀,因刻画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而打动人心,因历经时间的积淀而彰显力量。正是因为心中有党,他才能始终恪尽职守,任劳任怨,甘于奉献,牺牲小我,为人民群众谋福祉;正是因为心中有责,他才能坚持知行合一,很快成为所干岗位的行家里手,以科学的方法、果断的决心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;正是因为心中有戒,他才能顶得住压力,抵得住诱惑,管得住小节,让手中的权力只是“公转”从不“自转”;正是因为心中有民,他才能看轻权力、看淡名利、看重群众,念兹在兹,为民造福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“在官惟明,莅事惟平,立身惟清”。向优秀共产党员高庆国同志学习,就是要把高庆国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生动的教材,作为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具体化的明镜与标杆。我们要以高庆国同志为榜样,学习他信念坚定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,始终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;学习他敢于担当、直面矛盾的拼搏精神,主动迎难而上,为党分忧、为民解难;学习他无私为官、秉公用权的公仆境界,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;学习他清白为人、干净做事的道德情操,严格自律,永葆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。“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”,哪里有榜样,哪里就有新气象。让我们把责任担在肩上,把使命牢记心中,把行动写在龙江大地上。

高庆国(左一)工作在抗洪抢险一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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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庆国的工作笔记